供应商“福建省景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根据磋商文件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的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供应商“福建熙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大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高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响应文件中均未提供福建省周宁宾馆和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盖章的现场勘查介绍信,供应商“福建宝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响应文件中现场勘查介绍信未盖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公章,供应商“福建省泉州市东海建筑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正本中现场勘查介绍信未盖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公章,供应商“福建隆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合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响应文件中现场勘查介绍信均未盖福建省周宁宾馆和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公章,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无效响应文件条款;“(
26)供应商未提供福建省周宁宾馆和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盖章的介绍信以及勘察后对本项目所实施的内容不存在异议的承诺函的。”的要求,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其余供应商均通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