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某单位训练伤防治中心建设项目
5.2.3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承诺函)
5.2.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提供书面承诺函)
5.2.5供应商近三年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提供网页载图)
5.2.6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书面承诺函)
5.2.7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6.凡愿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磋商文件报名时间内致电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份300元。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未登记报名的,其磋商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7、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21年9月06日起至2021年9月13日。
8、磋商文件报名期限:2021年9月06日起至2021年9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9、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10、磋商时间:2021年9 月17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11、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注:质疑函的格式应当参照财政部官方网站提供的质疑函范本(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否则将不予受理。
13、有关本项目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fjthzb.com/;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4、采购单位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13358573113
1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联系人:小陈/小魏
联系电话:0595-22168126/22103996
电子邮箱:fjthzbqz@163.com
财务小陈:0595-22035126
16、本次采购解释权及谈判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附1:账户信息
磋商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丰泽支行 |
银行账号:152690100100099391 |
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 |
银行账号:152300100100453290 |
特 别 提 示 |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保证金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3、磋商保证金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称一致。
4、未按以上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