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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设计服务项目的磋商邀请


 编辑:admin 作者: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点击率:654 2020年6月1日

磋商邀请
宁徳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设计服务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FJTHND-2120200413 
2、采购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3、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2061日起至202068,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4、购买磋商文件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5、纸质磋商文件或电子版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6、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1)直接至我司办理;
2)通过传真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磋商邀请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相关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我公司,传真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061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至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磋商时间、地点:2020612下午15:00(北京时间),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9、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0、供应商对本次磋商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4条要求执行
11、有关本项目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fjthzb.com/)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编: 352100  
联系人:(小0593-2826502
 真: 0593-2067555  
电子信箱:ndthzb@163.com  
    保证金专户:
   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号:1170 1010 0100 1964 56
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1321 0401 0400 22473  

附: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二、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服务内容及要求
备注
1
1-1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设计服务项目
16.12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注: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应以包括设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技术规范书编制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人支付。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3、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成交成交人承担违约责任。
4、服务地点:宁徳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5、付款方式与条件:不满足磋商文件付款方式与条件将导致投标无效。
5.1.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中标价的50%,作为编制费预付款,在通过专家评审15天内向中标人支付中标价的50%付清本次编制费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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